16號公投案請投「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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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 / 徐光蓉理事長


16號公投案請投「不同意」


核電是對環境最不友善的能源

過去幾十年,我因為對環境、能源與氣候變遷問題深感興趣,,從1997年起儘可能每年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年會,了解最新發展。

這次公投擁核方不斷用錯誤資訊,讓民眾錯誤地以為用核電就能降低空氣污染,,是國際減少CO2排放的主要策略,讓大家誤以為核電是對環境友善的能源,更欺騙大家用核電是國際趨勢。

針對擁核方的謬論,這裡舉三項論述反駁。

首先,「核煤一家親」,核電存在需要依賴煤電,持續用核電無法減煤。 

其次,核電是對環境最不友善能源。輻射沒有最低安全劑量,正常運轉核電廠都會排輻射物質,核災後調查發現影響深遠。國際氣候協商排除核電作為減碳方案。 

最後,核電是黃昏產業,在未來全球電力中根本無足輕重。

首先談「核煤一家親,用核電無法降低空氣污染」。

理由:核能電機組常是電力系統裡最大的發電設備,核電機組不但大修需長時間停機,平常也不時跳電;為了避免這樣大機組跳電造成整個電力系統不穩定,一定要有相似大小的發電設備準備中,通常會選擇便宜、且便於操控的燃煤機組。但備用的燃煤發電可能平時都不使用?不會!更可能是,原本的備用設備變成常態使用,增加發電量並鼓勵消費者多多使用,養成現在大家浪費的習慣。

在台灣核電越多,燃煤發電也越多;日本也有類似狀況;歐美則因為電網相聯可互通有無,和台日不同。本公投擁核方所提的能源方案裡,也可以看到核電占比高煤電占比也高的跡象。

其次,核電絕不是乾淨的能源。從生命週期考量,核電正常運轉時,與核災發生的影響,核電嚴重破壞生態與周圍民眾健康。

生命週期:從鈾礦的開採、運送、濃縮、燃料製作與核電廠興建等每一個過程,都需要大量傳統能源支撐,例如全球開採的鈾礦, 2/3含鈾量不到0.1%,意思是一公噸礦砂中鈾不到一公斤;這些過程不只是釋放大量空氣污染、二氧化碳、還棄置體積龐大的有毒礦砂廢水, 嚴重殘害當地民眾健康,生態與環境。

輻射無最低安全劑量,所有重要國際組織一致同意:游離輻射對健康影響,沒有最低安全劑量。有,就有影響;接受的劑量高,影響就嚴重;年紀越輕,影響越嚴重;對女性影響比同齡男性嚴重。 

2015年研究針對英美法核電核武設施30萬員工進行輻射與健康調查,平均工作15年,接受輻射遠低於核電廠員工可容許劑量。即使這樣低的輻射劑量,仍發現暴露劑量與罹患白血病死亡風險顯著相關。

德國研究顯示正常運轉的核電廠影響孩童健康。1980-2003年24年資料,分析正常運轉的核電廠70公里範內,發現距核電廠越近,五歲以下孩童罹患白血病的機率越高。法國也有類似的研究結果。

核災影響久遠,立即死亡只是一小部分。

擁核方常說歷次嚴重核災死亡人很少,核災沒有大家想像的嚴重。這批人只計算接受高劑量輻射當場死亡者,其他因為輻射曝露引發癌症死亡通通不算;這邏輯如果可被接受,應該沒有人因吸PM2.5或抽菸死亡吧!大家應該也不必擔心空氣污染!

車諾堡核災發生已超過30年,美國學者多年的生態調查,發現高輻射區內物種明顯減少,許多鳥有腫瘤、畸形、白內障、缺精子或小腦問題,昆蟲與林木有十分明顯的外觀改變。許多被暴露的年輕人,肢體殘障、發展遲緩以及突發的病變,是個人、家庭與社會心中揮不去的陰影,難解脫的負擔。過去三次嚴重核災經驗告訴我們,所有使用的能源裡,只有核電會可能讓人永遠永遠地喪失家園!

核能發電的種種問題,讓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在2001年作成決議,排除核電作為國際間減少二氧化碳排放措施。世界銀行與亞洲開發銀行很早就公開表示不會參與核電相關的投資計畫。

核電不是友善環境的能源 – 國際公認!

第三,核電是夕陽產業,絕非擁核方所謂未來趨勢。清華大學核工系剛成立時,是聯考甲組前三名志願之一,今天清大核工系已經不止一次更改系名。核能是不是國際趨勢,核工專家內心明白的很。

全球僅31國有核電,提供約一成電力;台灣去年核電提供8.3%電,和國際資料差不多。全球運轉中的400多座核電機組平均壽命30年,如果老舊核電滿四十年除役,2030年前將有200多座停止運轉;正在蓋的核電機組僅有50座,平均需要十年以上時間才真正開始供電,核電要維持現狀都很困難,核電根本不可能是未來趨勢啊。 

核電的沒落是因為太貴。核電從開始發展至今,大小事故不斷,為了能避免危機再度發生, 每個新機組設計都和舊有機組不同,因而過去建造的經驗無法運用在新工程,所以核電的興建沒有像各位的手機與家裡的液晶電視,因為"學習”變得越來越便宜,核電越蓋越貴。

二十年前,美國西屋與法國阿里法公司分別推出「便宜、簡單又安全」的第三代反應爐!十年前歐美國家陸續下了訂單;只是從灌漿開始,進度就不斷落後、預算不停追加;就在這兩年,老牌的核電公司西屋與阿里法因為建核電廠債務沉重,前者宣佈破產,後者被拆散重組,併入國營電力公司。原先描繪的理想核電機組,在實際執行時徹底走樣!

即便建廠經費都折舊的老舊核電,成本依然過高。電力自由競爭的美國,從2013年起已有16座核電機組因為運轉成本昂貴,沒有辦法與天然氣及再生能源競爭,電賣不出去,雖然運轉執照還有十幾二十年才到期,不得不提前關廠。台灣的核電設備、燃料與零組件都從美國進口,成本怎會比美國便宜?擁核方宣稱核電最便宜,是謊言。

 

台灣沒有條件繼續使用核電的條件                                            

討論是否繼續使用核電,應該是建立在理性與根據客觀事實的辯證。但是擁核方在許多議題,卻採用「只要喜歡,就該是正確」的非理性態度,讓人誤以為核電是個信仰問題。 

台灣有三個客觀因素,不應該繼續使用核電:一、台灣地狹人稠,核電廠離大家很近;二、台灣的核電廠非常接近長斷層,耐震設計不符國際標準;三、高階核廢處理困難,理論上可處理的低階核廢也一直沒有好好處理。

第一是核電廠離我們真的很近。1990年台灣大學大氣科學系在從核二廠做實驗,釋放一種在空氣中濃度很低的氣體-六氟化硫,在不同距離抽空氣取樣,追蹤氣體的傳送;四次實驗中有三次吹東北風,氣體隨風往西南傳送,最快一次不到兩小時就在台灣大學附近被發現。平常大家去萬里、金山彎來彎去以為距離很遙遠,但風不繞路,平常的風每小時前進約10公里,2-30甚至50公里,幾個小時就到。福島核災發生,日本政府疏散20公里半徑內民眾, 歐美國家都建議80公里半徑內的僑民應該盡速撤離,因為80公里真的不遠。萬一台灣核電廠發生事故,核一二廠80公里已到達新竹,核三廠80公里半徑涵蓋部分高雄;這些北台灣, 或高屏地區民眾要怎麼疏散?往哪裡疏散?台灣產品賣不出去,台灣的經濟會是甚麼樣的情境?

二、台灣核電廠離斷層真的很近蓋在軟質岩層上核電廠耐震設計不符國際要求

根據2012年底台電委託地質調查報告顯示,穿過核一核二間的山腳斷層已知長度為74公里,可能繼續向外海延伸,所以原能會要求台電地質評估要用114公里長度進行;山腳斷層距離核一廠7公里,距離核二廠僅5公里;同份報告顯示,核三附近的恆春斷層長度41為公里,該斷層從核三廠內通過。

斷層越長,發生錯動時可能引發的地震越強。今年2月,花蓮發生6級地震,造成建物倒塌,17死280人受傷;引發地震的米崙斷層只有8公里長。萬一,100公里長的山腳斷層或41公里長的恆春斷層錯動,核電廠能否承受?

2013年政府曾邀歐盟專家來台,進行核電廠「壓力測試」,這裡的「壓力」是指發生極端天災,如洪水、地震、海嘯等情況,核電廠是否能夠應付。歐盟專家據台灣政府所提供資料進行評估,發現「台灣核電廠是蓋在軟質岩層上,地震發生時會有加強搖晃的作用!」 這和大家一向被告知「台灣核電廠蓋在堅固的岩盤上」完全相反!總之,歐盟專家認為 - 台灣核電廠防震設計不符合國際最新耐震要求。

最後、台灣的高階核廢〈用過燃料棒〉該如何處理? 原本可以妥善處理的低階核廢也沒有被認真處理。還沒使用過的核燃料與用過燃料棒輻射劑量是天與地之差,前者輻射劑量低,人站在旁邊影響不大;但站在用過燃料棒旁,又沒有穿著輻射防護,半分鐘不到就去西天報到!福島核災發生,日本政府一度考慮疏散300公里遠的東京都,就因為當時用過燃料棒水池可能缺水,高階核廢有機會暴露在空氣中隨風傳至東京!

用過燃料棒不僅輻射強度高、熱量高,內容十分複雜,有的需要數萬年才會衰減一半;目前國際公認最可行的永久儲存方式,是找個萬年穩定地質,深層掩埋;但核能發展至今七八十年,全球還沒有一座高階核廢永久儲存場啟用。台灣不少人以為核廢料可以出口到其他國家, 眼不見為淨就沒事了。只是目前還沒有國家確實有能力妥善永久處理高階核廢,自己都焦頭爛額,怎可能接受他國的核廢增加困擾?

台灣從開始核能發電至今,所有高階核廢都放在反應爐旁冷卻池裡,量是福島電廠核災發生時的3.5到10倍。台灣有沒有萬年不變,適合高階核廢深層掩埋的地點?在找到之前,只能暫時儲存。最可能的長久暫存是放在鋼筒內,每4-50年全部更換,更換到永久儲存場址完成;如果沒能找到最終處置場所,就只能一直更換,一直更換,換幾萬年。目前已知乾貯桶要0.5至1.5億元,每次需要500筒,萬年更換所需花費,該由誰負擔?這些是假設高階核廢沒有外洩的最佳狀況。

比較容易處理的低階核廢,被隨便處理。

從沒用過一度核電的蘭嶼,從1982年至1996年間被堆置十萬桶低階核廢料;1995年起就有民眾質疑廢料桶開始鏽蝕,相關單位置之不理。2008年開箱檢整時,第一條壕溝4000桶無一完好,甚至開膛剖肚。遷出蘭嶼低階核廢遷的時間,從1996年,一延再延至今,仍無著落。台電從2000年起付場地租金,卻被擁核方解釋為提供蘭嶼人「現代化生活」的德政。

八O年代,對放射性物質的管理鬆散,低階核廢流入民間回收業,輾轉再製成鋼筋;剛被發現時輻射劑量,是電廠員工可容許劑量的數百至千倍!約九成被發現的輻射屋至今依舊存在,沒有能力搬遷者被迫接受殘酷現實。

擁核方還不斷宣稱核廢料可以「透過全程控管,嚴格執行多重安全措施…是最負責的廢棄物處理方式。」

如果只靠嘴巴講「全程控管,嚴格執行…」實際就做得到,過去所有的核災都不應該會發生, 核四圍阻體裡就不該有保特瓶,不會發生偷工減料弊端,台電不會擅自修改設計,台灣也不會有輻射屋問題,也不會有蘭嶼核廢要運哪裡問題。 

過去擁核者多半具備專業知識,面對台灣在客觀上許多難題,還會以戒慎恐懼的態度面對。 今天,檯面上的擁核者不但高度自滿,儼然是只要信心十足,必可排除萬難。令人懷疑是否是百年多前中國義和團在台灣重生,義和團沒能阻擋西方勢力侵略中國,只有妨礙中國的現代化。

台灣核電廠非常靠近你我的生活圈;全球各地最近大小地震不斷,台灣核電廠距離長斷層僅7公里、5公里與零公里。過去三十多年累積的高低階核廢料,至今仍找不到最終處置方案,還可能隨時發生意外。台灣地狹人稠,根本經不起核災。今年11月24日投票日,第16案, 大家一定要投「反對票」,千萬別讓核電義和團阻礙台灣的能源轉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