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氣候變遷谷底徘徊 徐光蓉:「宣示」外還需要決心與行動實踐

氣候變遷

※封面圖片: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CCPI index)結果,今年台灣與過去7年相似,仍落在表現最差的一組,今年第61名。
與去年相較下落候後4名,但因今年增加4國,總計評估63國與歐盟,
台灣今年排名與去年(第57名)都是倒數第7名,沒有多少改變。   (Germanwatch)


台灣氣候變遷谷底徘徊 徐光蓉:「宣示」外還需要決心與行動實踐


新頭殼獨家專訪/ 徐光蓉教授/媽盟常務理事

看守德國(Germanwatch)研究室和過去10多年一樣,在每年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締約國大會(UNFCCC COP)期間公布所評鑑的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CCPI index)結果。今年台灣與過去7年相似,仍落在表現最差的一組,今年第61名。與去年相較下落候後4名,但因今年增加4國,總計評估63國與歐盟,台灣今年排名與去年(第57名)都是倒數第7名,沒有多少改變。

而針對全球「氣候變遷表現指標」結果,台大大氣系退休教授也是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理事的徐光蓉教授,她接受新頭殼專訪表示,雖然,蔡總統在
2016年提出「202520%再生能源發電」目標,2021年地球日更宣布台灣「2050年淨零碳排」,兩項「宣示」讓台灣因應氣候變遷政策與減緩氣候變遷全球所需要的改變相當接近!只是,決心與行動遠遠趕不上「宣示」。

看守德國評估方式與過去相同,分為「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再生能源」,「能源使用」,以及「氣候政策」等四項;前三項占總成績八成,根據國際組織資料,從現況、趨勢等計算所得;占兩成的「氣候變遷政策」乃彙整各國學者專家、民間團體代表意見所得。台灣的各細項排名最差是:「溫室效應氣體」第
64名(倒數第4) 與「能源使用」第57名(倒數第10);「再生能源」略有進步,排名第51,因為比以往進步且有持續上升的趨勢; 因為《氣候變遷因應法》明定「2050年淨零碳排」,所以「能源政策」表現最佳,名列第24

她說,在
2009年台灣通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以保證價格(躉購費率)鼓勵民間投資再生能源發電,但相關的人才培育與法令配套不足,到2022年底,太陽光電與風力僅分別提供3.7%1.2%電力,應該不可能達到「202520%再生能源發電」目標。

徐光蓉表示,台灣的再生能源發展才剛起步,至今仍有
9成以上的能源來自煤、油和天然氣,「能源使用」除了天然氣取代燃煤發電外,與「溫室效應氣體排放」變化幾乎一致,總能源消費持續上升,當然溫室效應氣體排放很難下降;2015年馬政府公布的自願減量目標(National Determined Contribution,簡稱NDC)以2005年為基準,2020年排放減少2%2025年減10%2030年目標在今年初從-20%改為-24%2050年零碳排放。然根據環保署「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報告」2020年實際上僅比2005年減少1.25%! 我們可能達到2025年,2030年與「2050年淨零碳排」減量目標?

國發會去年初公布「台灣
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2030年前能源需求仍持續上升,之後僅微幅下降;沒有嚴肅審思如何大幅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如何強化所需配套措施,與人才培育等排除再生能源發展障礙,減排重點放在尚未成熟且極昂貴的碳捕捉與封存技術。根本忽略近20多年,台灣的工業部門(含列為非能源部門的石化業原料)持續消耗台灣6成以上進口能源,甚至近年比率還在增加中!


難兄難弟?

熱愛核電的日本與韓國政府氣候變遷表現並沒有比台灣好多少,和台灣都屬於末段班。下表列出近5年3國的名次:


她說,擁抱核電為何不會因此改善因應氣候變遷的表現? 因為核電昂貴,排擠便宜的再生能源才能生存。以美國為例,電業是自由競爭市場而美國政府沒有打算廢核,但從21世紀初起,許多已獲得延長使用許可的核電廠陸續提早關閉,因為「不符經濟效益」–已折舊完畢的老舊電廠,僅維修、運轉與人事費用都比燃煤、燃天然氣與再生能源發電昂貴! 2022年拜登的《縮減通貨膨脹法》給予核電優渥的補貼,才讓許多核電廠打消原本提早除役的打算。日本、南韓與台灣電力公司都同時擁有多種不同類型發電設施,個別成本很難釐清。

徐光蓉說,雖然核電運轉時的
CO2排放低,但因發電量大缺乏調節彈性,平常時期電力公司不希望顧客節約能源,一旦核電機組故障或需求突增供應不足時,只有限電或向外購電。2022年法國因管路裂縫與水溫過高關閉近半數核電機組,從2021年出口420億度電變成2022年進口170億度。根據CCPI指標評估中,法國排37名:「溫室效應氣體排放」表現尚可,但「再生能源」與「能源使用」因缺乏誘因效果不彰,都屬不良。最近西方國家新核電機組興建計畫不僅工期與預算一再延展追加,是原估計時間與預算的34倍! 想利用核電減碳,不僅非常昂貴、危險,根本緩不濟急。

她強調,這次有
118國家承諾在2030年前提升再生能源為現有的3倍,能源使用效率提高為目前的2倍,並希望能列入大會的正式文件。因為唯有如此,才有希望達到全球在2030年前將CO2排放減半,在2050年前停止化石燃料的使用,全球的CO2排放降至零,增溫才可能控制在攝氏1.5度內! 台灣應該認真朝這可負擔、可實現的方向發展。

台灣沒有禁用煤、油與天然氣的時程,化石燃料至今仍占總能源八成以上,每人每年
CO2排放是全球第20EDGAR)-前面還包括許多小國。台灣的因應氣候變遷表現好嗎?

*118國50企業簽署《石油與天然氣脫碳憲章》,遭批洗綠石化產業
圖/UNclimatechange/CC BY-NC-ND 2.0 DEED


徐光蓉說,距離總統大選僅剩1個月的時間,目前登記參選的幾位總統候選人,既然想當台灣總統,要引領全民走向未來,所提出的能源政策,能否因應嚴峻的氣候變遷,且符合國際趨勢,擔負台灣應有的責任,這一點應該要有自信來向國人說明,同時能與國際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