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島核災規模倍增的遠因—日本核電回饋金深度剖析(中)

核能議題

福島核災規模倍增的遠因—日本核電回饋金深度剖析(中)

文/宋瑞文(媽媽氣候行動聯盟特約撰述)

(接續前文)因為固定資產稅只有在最初的幾年讓地方政府嚐到甜頭,為了維持同等甚至更高的收入,地方政府便會傾向在本地持續增加核電機組。
前述分析的川內市,也曾經支持川內核電廠增設核電機組,形成所謂的「核電銀座」。

 


*圖說:像圖片這樣,一座核電廠容納3-4個核電機組,甚至核電廠也集中在附近的狀況,媒體稱為「核電銀座(原発銀座)」。(來源:每日新聞


銀座是熱鬧繁華的東京街區,「核電銀座」指的是日本核電有集中化的現象,以福井縣為例,該縣若狹灣沿岸,有美濱核電等14座核電機組(上圖),在福島核災前佔日本核電的26%。

福島核災之所以大規模發生,背景是六個機組其中的四個,像是積木列車一樣似地橫列並排,以至於大地震大海嘯(註)一次就讓它們通通嚴重受損(5、6號機在稍有距離的其他處)。

擔任過福島核電廠安全統籌的工程師蓮池透曾表示:「工學上,原子爐發生爐心損傷,應該是不可能的,機率是百萬或千萬分之一,也就是百萬年或千萬年才一次的事情,而且東京電力還再提高了20-30%的安全性。理論上不該發生的爐心損傷,結果福島核災一連發生三起(1-3號機組),1、3、4機組還發生氫氣爆炸。」說是千萬年才會發生一次的爐心損傷,建廠40年內就一連發生3次。因為核電回饋金所誘引的,核電集中化的風險,由此可見一斑。

電源三法回饋金

除了固定資產稅,另一項日本核電回饋金的來源是「電源開發促進稅法」等電源三法。其中有好幾種的補助,制度上非常複雜,直到2003年以後才統整起來。

由於本研究的分析期間是1982-2003年,因此,來自電源三法的回饋金,還在多樣且支付方法、對象不一的階段。

 


*圖說:不同的核電回饋金,支付期間與對象不盡相同。其中有兩項是啟用後與啟用5年後終止。(來源:地方自治研究全國集會)
 

綜觀22年左右的分析期間,和沒有(來自電源三法的)核電回饋金的舊鹿屋市相比,有核電廠的川內市,長期而言,在財政上並沒有優渥多少。

短暫財源造就蚊子館
這些回饋金有的是給鹿兒島縣政府,有的是給市民,而不是川內市政府。有的只給到完工後,無法持續挹注財政。

因為部份回饋金是從動工給到完工時前後,從1978年川內核電廠動工,到1982年完工左右的期間,川內市政府從國庫獲得的補助逐年成長,在完工的1982年達到最多的52億日圓,而在完工後又降低不少。

在這部分的回饋金相對上優渥的期間,川內市興建了大量的公共建設,像是水道、圖書館等,多達158件。維護這些建設的費用,給川內市帶來巨大的負擔,和沒有這部分核電回饋金的舊鹿屋市相比,核電廠完工後,川內市的積蓄(積立金)逐年減少,差額達50億日圓以上。

在無力負擔維護費用的情況下,這些公共建設就容易變成日本常說的「箱物」,意指「只是一個箱子,沒有人在用。」也就是台灣常說的蚊子館。


用核廢燃料稅維持
自2004年度開始,川內市對核廢燃料棒徵稅,一根收23萬日圓(現在是25萬日圓),在龐大公共建設的維護費用的壓力下,藉此維持財政,積蓄才又稍微有點回升。

其實,川內市所在的鹿兒島縣,早在1983年就開始對川內核電廠的核燃料抽稅,川內市曾要求鹿兒島縣府分給他們一部分,但鹿兒島縣府拒絕。

在這樣的背景下,川內市才會自己跟川內核電廠收核廢燃料稅。包括鹿兒島縣在內,日本還有石川縣、佐賀縣,不把核燃料稅的稅收,跟縣內核電廠所在的市町村分享。


回流到電力公司的回饋金!

城鄉差距是核電廠選址常見的議題,日本的狀況顯示,核電廠所在的小行政區,不一定會有所有的回饋金。更讓人側目的是,有的回饋金,其中大部分的錢,還會間接地回流到電力公司的人手上(詳情請待下回分解)。

註:本文相關編譯與轉寫,承蒙譯者劉名揚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