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歐洲電力市場價格波動最佳解方:更多再生能源與跨域整合

能源萬象

面對歐洲電力市場價格波動最佳解方:
更多再生能源與跨域整合


文/Tony Yen (媽盟特約撰述)

歐盟能源管制機關合作總署(European Union Agency for the Cooperation of Energy Regulators,ACER)近日發布一份關於歐洲電力市場設計的最終評估報告(Final Assessment of the EU Wholesale Electricity Market Design),並且在視訊會議中說明他們對歐盟電力市場改革的13項建議。適逢去年秋天以來燃氣價格飆高連帶造成的電價上漲,建議大多圍繞在價格波動的議題上。底下我們會分享視訊會議的內容,並附上最終評估報告中相應的圖表。

在13項建議中,「加速歐洲電力市場整合」是首要任務。這是因為ACER認為長期而言,市場的價格訊號仍然是最簡單促進市場參與者投資彈性資源的方式,而越高的整合度能帶動更有效率的資源投注,也能避免單一國家或區域的價格過度劇烈地變動。ACER的模擬顯示,2021年歐盟境內的供需條件下,相較於整合完全的電力市場,如果各國都以獨立市場運作而不進行跨境電力進出口,各季價格變動幅度(以標準差為指標)會從每千度50歐元上下提升到每千度250至300歐元。


ACER也以近日法國和2018年比利時核能機群集體故障而長期仰賴鄰國進口電力為例,說明市場整合對於供電可靠度的助益。在這些案例中,兩個國家核能機群一個月內的故障時數,直接影響到該月電力進口量;ACER認為這是透過市場整合達到「資源共享」的實例。


第二與第三個建議則關於再生能源的發展。ACER認為加速綠能的發展能減少仰賴進口燃料造成的價格波動。其中,加強綠電購電合約的易及性能讓綠能發展擺脫支持政策、進入市場導向的階段,但仍須相關政策減少融資風險、鼓勵小用戶和小電廠媒合,以讓更多人能進行綠電買賣。另一方面,在再生能源的支持政策上,若要在設置速度與投注資源之間取得平衡,以批售電價為基準的差價合約(contract for difference)提供躉購溢價,是目前最合適的選擇。

ACER雖然認為政府不宜過度干涉市場運作,但也同意應該對價格波動耐受性較差的民生用電用戶可以提供保護機制。對於脆弱族群的保護機制被ACER視為干涉市場程度較低的選項,而且如果這些機制能確保足夠的供電能力,長期而言有機會增加電力供給端的流動性。

最後,在終端用戶如何提供需求端彈性的課題上,ACER認為固定電價和即時浮動電價之間的時間電價(Time-of-use price)或尖峰時段電價(critical-peak-price),是兼顧彈性和簡易性(便於多數使用者快速理解)的折衷選項,適合針對小用戶提供相關方案。這些措施能確保電力市場變革中,終端使用者也能一定程度地提供需求端的彈性,呼應ACER另一個「移除需求端供給彈性的阻礙」的建議。